2021、2022和2023年遴选的成长型培育对象和2024年6月30日前已完成实体化的初创型培育对象。
各培育对象按照《云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提交非财政投入的机构建设、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公共研发服务平台经费相关审核材料,填写《云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后补助经费申请书》。
(一)网络填报。符合条件的培育对象登陆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创新引导与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科研机构改革专项”中生成新申请书,申请书机构名称按“XXX2024年第二批后补助经费申请书”填写,并将包含所有支撑材料的《云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后补助经费申请书》盖章扫描为1个PDF文件后(文件名为:XXX2024年第二批后补助经费申请书)上传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请书附件中。
(二)在线审核。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第二批后补助经费申请书由推荐部门在线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推荐部门推荐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周一)18:00前。
(三)提交纸质材料。请各培育对象于2024年9月25日(周三)18:00前将,纸质盖章申请材料一式二份,以及可编辑word版电子后补助申请书(不含支撑材料)报送至云南省科学技术院科管办(昆明市滇池路488号)。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本次后补助。
各机构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列入科研诚信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