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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创客中国”云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实现“以赛促创新活力、以赛促供需对接、以赛促‘四链’融合、以赛促大中小融通”的目标,服务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一)大赛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
主办单位: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执行承办单位: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局、昆明高新区经济发展部、昆明经开区工业和科技局
协办单位: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省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级及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
(二)组织机制
大赛设立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协调本次大赛的统筹策划。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成。
大赛设立执行委员会,负责本次大赛的组织实施。执行委员会由执行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负责人组成,执行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大赛设立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大赛各参赛项目的专业评审。专业评审委员会由有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学者、创业导师、创投行业人士、金融机构代表组成。专业评审委员原则上遵循由大赛执行委员会集中遴选、赛前按专业方向随机抽取、有利害关系主动申请回避的管理机制。
三、参赛条件
本次大赛面向云南省广泛征集参赛者,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均可报名参加。
(一)企业组
1.在云南省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参赛者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近两年已获得本赛事有关奖项的项目不得重复参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四、参赛方式
(一)参赛选手注册报名
企业和创客通过大赛官网(https://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比赛。
(二)推荐参赛及审核
1.企业和创客注册报名取得资格后,填写《第九届“创客中国”云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第九届“创客中国”云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补充材料填写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补充材料填写表,详见附件2、附件3,可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http://gxt.yn.gov.cn下载),可直接向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报表》《补充材料填写表》,也可由州市级及以上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园区、众创空间等部门和机构统一向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报表》《补充材料填写表》。
2.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表》《补充材料填写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需加盖公章,于8月5日前将《申报表》《补充材料填写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可编辑版本)汇总报送至大赛执行委员会办公室。
(三)服务机构报名
有意愿的投融资机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通过大赛官网报名,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
大赛全过程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四)大赛全过程无任何代理机构
五、赛事安排
(一)参赛报名
7月31日前,参赛者积极报名参赛,纸质材料和网络填报材料应完全一致。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初审后,统一报大赛执行委员会办公室。
(二)初评
时间:8月15日前
组织方式:大赛执行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对参赛者报送的《申报表》进行综合评分,对全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按比例选取各参赛方向(企业和创客组)初评成绩排名靠前40%的参赛项目晋级复赛。
(三)复赛
时间:8月16日至8月31日
组织方式:复赛参赛者结合赛前辅导及时完善项目PPT,通过现场路演的方式向评审专家陈述参赛项目、评委当场亮分,按比例选取靠前50%的参赛项目晋级决赛。
(四)决赛
时间:9月10日前
组织方式:决赛参赛者结合赛前辅导及时完善参赛项目PPT,通过现场路演的方式向评审专家陈述参赛项目,评委当场亮分、现场公证,按得分高低产生获奖项目。
(五)颁奖大会暨闭幕仪式
由主办单位为各获奖代表、各组织推荐单位颁奖。
六、激励措施
(一)赛事奖励
1.大赛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胜奖若干名。
2.企业组前11名、创客组前2名推荐至全国总决赛组委会,经组委会秘书处审定后,进入全国500强备选名单。
3.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5名,对大赛筹备和组织实施中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扬,并颁发牌匾。
(二)政策激励
参赛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1.政策扶持。进入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的参赛项目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中予以政策倾斜;进入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的参赛项目在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中予以政策倾斜。符合条件的获奖企业在申报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时优先予以支持。优先推荐享受各州(市)相关政策扶持。
2.宣传展示。通过“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创客中国”微信公众号、微博、“创客中国”头条和直播室等)、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渠道,对参赛项目、“双创”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3.投融资对接。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晋级决赛的参赛企业和创客优先向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推荐。
4.赛后跟踪服务。成立专业团队,跟进项目情况,制定赛后跟踪服务方案,为参赛项目提供一对一咨询诊断、融资对接、创业辅导、创新支持、数字化赋能、法律、人才招聘、人才培训、财务、知识产权保护及应用等精准服务。
七、其他事项
(一)工作要求
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将负责大赛组织的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名单(含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于5月29日前发至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二)大赛执行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唐国玲 周珏 权悦
电  话:0871-68309838,13669763133,13577157211
邮  箱:2071824594@qq.com,3448937466@qq.com
纸质资料邮寄地址:昌源北路1389号B座2楼
附件:
1.第九届“创客中国”云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注册报名流程
2.第九届“创客中国”云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
3.第九届“创客中国”云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补充材料填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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