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范围
备案推荐对象为云南省内符合科技部《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高〔2016〕231号)中有关条件和要求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必须依托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建设,且已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
二、申报材料
(一)《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基础信息表》;
(二)《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
三、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运营主体)根据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编写提纲组织申报材料,众创空间名称需规范为:XXX专业化众创空间(XXX为空间所服务的专业细分领域),提交至各州(市)科技局审核。
(二)各州(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三)申报材料A4纸双面印刷并装订,一式3份,纸质材料于2018年7月15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电子版材料发至工作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