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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云南企业100强暨 云南民营企业100强的通知

 
 
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和省政府以及省工信委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云南省企业联合会、云南省企业家协会自2005年始成功地推出了云南企业100强排序和云南企业发展报告,通过与中国企业500强及其它省市区企业100强的对比分析,提供了我省大企业发展状况的权威信息,为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云南企业100强的发布对指导我省企业制订发展战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活动受到了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新闻界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历届100强企业发布会均由省领导出席并为上榜企业授牌,中央及省内外各大新闻媒体均做深入报道,极大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社会形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时的指示精神,做好新形势下我省大企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有效引导我省企业做大、做强、做久、做优,从而更好地适应并参与市场竞争。今年适逢云南企业100强排序发布第十届、云南民营企业100强排序发布第三届,我们更加重视举办“两个100强”的排序发布及企业发展分析研究工作,发布会更加隆重、更具吸引力。排序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企业500强排序通行的方式进行。同时我会将全力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和“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
2015年的申报、排序工作仍然遵循不收费的原则,希望符合条件的企业踊跃申报,各行业协会、在滇商会、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给予大力支持。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序活动的原则和指标体系
(一)排序活动的原则:一是申报条件。凡是在云南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2014年销售(或营业收入)达10亿人民币以上各种类型的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和资产经营公司),都有资格申报参加云南企业100强排序;2014年销售(或营业收入)达4亿人民币以上的民营企业,有资格申报参加云南民营企业100强排序。属于集团公司的,只能由母公司申报。在云南境内的中央直属企业可独立申报。二是采用国际惯例。排序工作按照国际通行的方式进行,参照中国企业500强的排序办法,依据企业2014年度营业收入进行排序。三是客观公正。由企业自主申报,云南企业100强活动专家委员统一审核。排序活动坚持为企业服务、为全省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省企联不向企业收取费用。四是连续性。通过每年排序及其分析,让企业看到自身的实力与优势,认清发展中的差距和不足,明确发展方向,提振竞争信心。
(二)排序指标体系:依据企业2014年度的营业收入排序,同时设置净利润、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有者权益、纳税总额、研究开发费用等多项指标。
(三)排序递补:活动专家委员会可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递补。
二、排序活动的程序及结果发布
(一)申报阶段(531日前)。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表,经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地方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或所属商会盖章确认,如无主管部门可提交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已审计的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复印件。希望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于2015531日之前上报云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二)排序阶段(61日至720日)。主办单位将100强企业、100强民营企业的申报材料集中汇总、审核、审定,然后确定排序名次。
(三)排序结果发布。2015云南企业100强、云南民营企业100强排序名单,将于20158月下旬召开隆重的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公布云南“两个100 强”企业排序结果,并全方位、多角度作深度系列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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